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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惠企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蔬菜配送中心
联系人:陈文涛 先生 (总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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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769-8553969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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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379017478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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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虎门蔬菜配送标准配送协议配送合同 |
蔬菜粮油配送协议 甲方: (以下简称甲方)乙方: (以下简称乙方) 甲、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甲方将食堂所需的食材交由乙方供应配送。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,特拟定以下协议: 一 、配送要求 1、 甲方食堂所需的食材由乙方供应,乙方负责送货上门,于每天早上8:30前送到甲方食堂,如遇暴雨、台风、堵车、车况等特殊情况,乙方应该提前电话知会甲方相关负责人,双方协商做应急补救措施,否则超出约定时间1小时以上,将扣除当日货款5%作为违约处罚。 2、 甲方有需临时加送菜品(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),乙方必须按时送达(每月4次为限,每次用货量不低于100元)。3、 甲方早餐需濑粉、河粉等,应提早下单,提前一天配送,甲方放入冰箱储存。4、 乙方必须按甲方订购单的种类、数量进行采购,如因季节性或天气等特殊原因无法采购到的菜品,乙方必须向甲方相关负责人提前汇报,双方协商更改方可。 二 、报价方式 1、 乙方每周报价一次菜价,以双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签字生效。如果报价有争议,双方就附近的市场进行调价,按市场平均价减5%为准。 三 、订货方式 1、 甲方每天下午五点之前把第二天所需的蔬菜、肉类、粮油、调料等食材的数量清单用微信、QQ、邮件等方式发给乙方,收到之后乙方即时作出回应,如有问题双方即时沟通协调。 2、甲方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的器具(菜筐、油桶、豆腐板等),如有损坏或缺少,甲方需照价赔偿。 四 、数量确定 1、 供货数量确保准确,数量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。 2、 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,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定,甲乙双方各持一份,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。 五 、结账方式 1、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,每月2号乙方做好上月对账单交给甲方对账;对账无误后乙方给甲方开具上月所购货款的收据,如果甲方要求开发票,乙方按照要求给甲方开发票,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税点,其中,普通增值税发票加收3%税点,专用增值税发票加收3.5%税点,(注:17%税点的发票本公司开不了,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), 甲方在10号之前将上月货款及税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,如果有拖欠,乙方每天加收上月货款的5%作为违约处罚。 六 、质量保证 1、 乙方配送的蔬菜、肉类、粮油、调料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,保证质量,不得有腐烂、变质物品。 2、 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,退补货品需在1小时内补给,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供餐。 3、 若因乙方配送食品、食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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